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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汾市委党校关于开展科研竞赛活动的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01 浏览 :94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提高科研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多出精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突出科研在党校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坚持党校科研工作的基本规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市党代会精神,立足党校实际,以课题带动、团队培育、制度完善为重点,着力提升科研咨政能力水平,推进我校科研工作更好地为理论创新服务,为干部培训服务,为决策咨政服务, 为深入推进“345”发展战略,决胜全面小康、实现临汾振兴崛起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1、浓厚科研氛围。要进一步强化科研是党校工作基础 的意识,积极倡导研究式工作法,形成领导重视科研、全员参与科研、全程专心科研的良好科研氛围,增强党校的学术气息和科研能力。
2、建设科研团队。要以学科建设、课题带动等手段, 努力打造学科优势,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工作常态、成果显现,在地方有一定影响的科研团队。
3、提升科研成果。要确保我校科研成果在一定规模数量的同时,不断提升科研成果质量。力争规模数量稳中有升,课题申报立项上更高层次,成果获奖和期刊发表上更高水。
4、完善科研制度。要加强对科研经费、科研考核、学术规范等制度的修定和完善,形成系统的科研管理制度,并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激励作用。
三、组织管理
以教研室、校学术委员会为两级管理主体,科研处代表校学术委员会执行日常科研管理工作。竞赛分为个人赛和教研室赛。
1、倡导研究式工作方法。根据年初校委确定的工作要点,确保每一位教师,围绕各自的专业方向和岗位职责开展研究,并加大组织、督促、考核的力度,形成教研人员人人有课题、人人有文章的工作局面。
2、组织开展科研专题培训。采取邀请专家辅导、以会 代训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科研能力培训,引导教研人员进 一步增强在课题申报设计、前沿问题把握、学术规范、研究 方法等方面的能力。
3、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研活动。充分利用全省党校 系统科研活动平台,及早组织好入会论文和调研报告的选送工作;多渠道搜集和提供信息,创造条件,鼓励教研人员通 过以文入会的形式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研讨活动;围绕重点课题,有组织地开展调研和小型研讨活动。
4、实施重点课题带动。依托学校科研骨干和学科优势,围绕基础理论、区域经济、社会管理和党的建设等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一批校级重点课题并成立课题组,在推进过程中探索开展团队合作的经验的机制,逐步形成学科特色鲜明、队伍结构合理、成员相对稳定、品牌影响 显现的科研团队。
五、考核办法
1、计分的学术刊物和著作须是合法出版,有国家统一的期刊号、出版号和准印号。
2、各类成果有交叉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最高档计分(含二次文献转载),不重复计分。
3、论文类记分考核
(1)关于核心期刊的认定
根据山西省委党校、北京大学图书馆和中国知网认定的核心期刊目录为主要参考依据,具体确定本校执行的核心期刊目录认定范围。
(2)关于论文类的计分考核
①论文计分以篇为单位。
②期刊发表的论文一般不少于3千字,报纸发表的论文不少于1千字,如低于上述字数的分值减半;期刊发表的超过8000字的成果,按原标准150%计分。课题结项成果不能少于5000字。
③经学校同意,参加市级及其以上学术会议的论文可以按规定计分。论文被会议评为一等奖的按相应标准的150%计分,二等奖的按相应标准的130%计分,三等奖或优秀奖的按相应标准的120%计分。
4、关于著作类的计分考核
著作计分以本为单位,不少于10万字。设主编的著作计分为:主编、副主编最多占40%(如同时设主编、副主编的,主编占25%,副主编占15%);其余部分归撰写者,按个人撰写篇幅在全书所占的比例计分。
5、合作成果(含发表、科研课题、获奖等)计分考核
(1)2人合作按6:4划分。
(2)3人合作按5:3:2划分。
(3)4人合作按4:3:2:1划分。
(4)5人以上的合作成果参照4人合作成果的比例模式类推。
对于标有执笔人的合作成果或分工比较特殊的合作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划分办法。
6、关于对咨询报告成果“领导批示认可”的内涵把握与考核
为了鼓励大家更好地发挥党校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的功能和作用,学校尝试将为地方党委决策服务的“咨询报告”列入科研工作量加以考核和奖励。但对于“领导批示认可”的内涵把握,总体上要注意掌握三条:一是提出咨询报告的内容必须紧密联系临汾的实际,针对临汾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大问题或领导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所提出的具有真知灼见的思考或对策。二是在市领导的批示中必须具有十分明确的赞同、采纳、支持、肯定等意见。三是凡向市以上领导提交的咨询报告,须经校领导同意或我校《决策参考》登载呈送。
六、奖励办法
每年年终根据以上得分总和进行总排队,并进行公示。对前三名颁发优秀科研工作者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能在一类重点核心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在省部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的给予一次金额在5000元内的自主性进修或学术研究机会。同时设立科研工作进步奖,凡科研排名顺序超越上年度5名以上者,均可获得该奖项。同时以教研部门为单位,平均得分前三名的教研部门授予科研工作组织奖。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临汾市委党校
2019年3月28日